深圳市财政局全宗
2007-04-03
深圳市财政局由宝安县财税局、深圳市财税局演化而来。1981年7月经深圳市政府编制办深编字[1981]36号文批准《深圳市财政局分设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税务局》的精神,正式定名为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的职能是组织全市财政收入并对其进行分配及监督使用。行政上隶属深圳市政府,业务上受省财厅指导。正局级建制。从1985年至1990年期间,内设机构经历过撤科设处、合并部门、撤消公司等变动,到1990年,人员编制133名,内设机构为一室一所七处,即办公室、预算处、行财处、企财处、农财处、外汇处、综合处、会计处、科研所。下属单位有乡镇财政培训中心、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大公会计师事务所。
范围与内容: 本全宗是深圳市财政局按照深圳市档案移交第一周期移交给深圳市档案馆接收的1979–1990年的档案文件。其主要内容和成份是:1、党群工作类包括关于党组成立、整党学习、党员教育、党费的管理通知报告,党支部和局工作总结,党员干部名册,领导讲话,局务会议纪要;2、财政管理类包括财政体制、财税分设、市属单位资产及效益情况,计划生育、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先进纪律处分、工资待遇、出国赴港、录用招调、劳动合同,离退休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批复;3、计划预算类包括基建计划,财政收支预算、税收管理、能源奖金、罚没钱物,退库管理的通知、批复,有关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公费医疗、干部离退休、出国经费的通知、批复,关于外汇管理,地方外汇分成、外汇收入纳税、制止外汇违法乱纪的通知;4、企业管理类包括市属商贸、工交、外经、旅游企业的利润留成,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国企管理费、决算编制、企业奖金、工资等问题的文件材料,有关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支农周转金分配与管理、农业税征收、区镇财政管理,东深供水工程收入分成,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管理资金的征集、使用,预算外企业奖金管理,特区土地使用费、国库券发放等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5、会计管理类有财会技术职称评定、整顿财会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的文件材料。
新增接收文件: 本全宗前所接纳的档案文件均是1990年以前所形成的,1990年以后深圳市的经济腾飞,每年以2位数速度增长,故所形成的档案文件数量会比前期多。 整理体系: 本全宗被整理成5个类:1、党群工作类;2、财政管理类;3、计划预算类;4、企业管理类;5、会计管理类。在一级类目下分出若干二级类目,按年度、问题、特征分别组卷,保管年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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